皮革或再生皮革面的机动车辆用坐具 - HSCODE:94012010
商品名称:皮革或再生皮革面的机动车辆用坐具
商品编码:94012010
商品描述:皮革或再生皮革面的机动车辆用坐具
Seats of a kind used for motor vehicles With outer surface of leather or composition leather
计量单位:个/千克
税种:增值税
增值税征税率:17%
出口退税率:15.0%
消费税征税率:0(从量定额)
消费税征税率:0(从价定率)
最惠国进口关税税率:10%
普通进口关税率:100%
是否基本商品:否
退税率更改年月:
改后退税率:
海关监管条件:无
海关监管条件指的是出口或进口的货物在交由海关监管前所需准备的资料。
其他监管要求:3C认证产品-适用范围:
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仅限于适用于M、N类汽车的座椅总成。 座椅头枕仅限于M1类、M2类(总质量3500kg以下)和N1类汽车的前排外侧座椅头枕,GB15083-2006 GB11550-1995 GB13057-2003 不包括折叠式座椅、侧向座椅、后向座椅和M2、M3类客车中A级、I级客车使用的座椅。 不包括构成座椅和/或头枕总成的零件。 不包括儿童乘员使用的座椅系统
检验检疫类别:3C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等的要求,对出入境的货物、交通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及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管管理工作。我国法律规定,进出口货物出入境报关前,必须履行报检手续。
申报要素:1:品名;2:用途;3:材质;4:品牌;
申报实例:
| HS编码 | 商品名称 | 商品规格 |
| 94012010.00 | 前排座椅总成 | 车用|皮质|大众 |
| 94012010.00 | 前排主驾驶座椅 | 用于汽车座椅开发验证|骨架、发泡、皮革、塑料件等|捷豹 |
| 94012010.00 | 前排副驾驶座椅 | 用于汽车座椅开发验证|骨架、发泡、皮革、塑料件等|捷豹 |
| 94012010.00 | 后排座椅坐垫 | 用于汽车座椅开发验证|骨架、发泡、皮革、塑料件等|捷豹 |
| 94012010.00 | 后排座椅靠背 | 用于汽车座椅开发验证|骨架、发泡、皮革、塑料件等|捷豹 |
| 94012010.00 | 汽车座椅 | 用于轿车|聚氨酯金属,骨架等|MAHINDRA|无非必 |
| 94012010.00 | 轿车前排座椅 | 支撑乘客,增加舒适程度|内有发泡软垫和金属骨架,外面包 |
| 94012010.00 | 轿车后排座椅 | 支撑乘客,增加舒适程度|内有发泡软垫和金属骨架,外面包 |
| 94012010.00 | 前座椅左驾 | 汽车用|皮面料|无品牌 |
| 94012010.00 | 前座椅右驾 | 汽车用|皮面料|无品牌 |
| 94012010.00 | 后座椅 | 汽车用|皮面料|无品牌 |
| 94012010.00 | 后座椅总成 | 车用|皮质|大众 |
| 94012010.00 | 前排座椅 | 车用|皮质|大众 |
| 94012010.00 | 后排座垫 | A PLUS|皮革|大众 |
| 94012010.00 | 前座椅 | 车用|皮质|大众 |
| 94012010.00 | 轿车座椅 | 支撑乘客|牛皮|无品牌 |
| 94012010.00 | 座椅 | 坐具|人造皮革|无品牌 |
| 94012010.00 | 皮革面座椅 | 委外进行实验|塑料件,金属骨架,发泡,皮,人造革|观致 |
| 94012010.00 | 前座椅总成 | 车用|皮质|无品牌 |
| 94012010.00 | 汽车用躺椅 | (丰田面包车用皮革面躺椅) |
备注: